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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谋富,八闽释放绿色能量——福建林业建设之兴林富民篇

    2018-10-19

    为民谋富,八闽释放绿色能量——福建林业建设之兴林富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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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苑铁军

      森林覆盖率连续35年居全国首位意味着什么?

      福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既保护绿水青山,也筑起了金山银山。

      生态优势是资源优势,是发展优势,更是富民优势。在抓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同时,福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增长,让与日俱增的绿色变为了实力与财富。

      2011年,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3.1%,林业产值2560亿元,农民人均涉林收入2082元。福建提出,到2013年森林覆盖率达65%;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1000万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题板上,福建正用行动解读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的深刻内涵。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福建正用行动交出一份诠释保护与发展的精彩答卷。

      深化林改,努力实现林兴民富

      2002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和“国家得绿,农民得利”目标,福建成为全国林改的一面旗帜。

      2006年,福建又率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通过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推行森林综合保险、引导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完善林业科学发展机制,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实现了“强林富民”目标,继续为全国“出经验、作示范”。

      如今,山林已成为福建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山活起来了,农民的口袋殷实起来了,生活富裕起来了,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

      据统计,2011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8720元,增长17.5%,其中涉林人均收入2082元,增加365元,为全省农民增收贡献5个百分点,尤其是重点林区,林业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一半左右。今年1月至8月,全省农民人均涉林收入增加325元,对全省农民增收贡献约占1/4。

      布局趋完善,林业产业多点发力

      在涉林人口占全省农民总数3/4的福建,林业产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福建省决策层清醒地认识到:着力提升绿色产业发展水平,科学利用森林资源,是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关键,对推动绿色增长、扩大就业、消除贫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千万亩大造林计划,就是省委、省政府基于省内外林业发展大环境下,对福建林业建设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为全国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继续探路子、作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

      为未来谋,一系列政策接踵而至。

      福建“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林产加工业发展布局规划、森林旅游“十二五”规划……目前,福建已形成外向型林产工业、木制家具、花卉产业和生物产业、林产化工和笋竹加工产业、森林旅游产业等林业产业集群,促进了企业向林业专业加工园区聚集。据统计,福建林业产业集群产值占全省同行业比重超过45%。

      林业产业集聚效应已初显。

      通过加强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福建初步形成“一区一县一特色”的产业格局。建瓯市的“中国根雕之都”、三明市梅列区的“中国黄精之乡”、建阳市的“闽北林产工贸城”、邵武和连城等木竹加工园区正在做大做强。建瓯市的“中国笋竹城”已投产44家,完成产值7.18亿元;“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资企业达103家,总投资3.25亿美元…… 截至目前,福建省认定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41家,带动农户60万人,带动基地面积1200多万亩;林业龙头企业通过上市融资不断发展壮大,全省已有18家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成为全国上市林业企业最多的省份之一。

      对外合作交流有力促进了林产业发展。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落实国务院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借助海峡两岸花博会和林博会等重要展示平台,福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加强与我国台湾地区及林业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促进了林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了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目前,福建林业已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

      福建林业产业已形成显著的品牌效应。

      目前,福建林产品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9项,“福建著名商标”92枚、“福建省名牌产品”154个。

      闽花飘芳香,美丽产业亮点闪耀

      在林业产业链中,福建花卉已是香溢八方。

      2011年,福建花卉产值186亿元、销售额136亿元、出口额6377万美元,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花卉主产区农民人均收入70%以上来自花卉产业,花卉产业已成为福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福建省高层对花卉业发展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加快发展花卉业,分管副省长听取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汇报,省领导率团赴荷兰商谈在闽合建荷兰花荷花卉拍卖市场亚洲鲜花植物拍卖中心事宜。省政府还出台了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林业厅以此为契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编制完成了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加快花卉产业发展7项措施和4条建议,积极协调其他部门落实促进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酒好还怕巷子深。

      借助多次举办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和组织参加重大花事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闽花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挖掘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潜力,重点推进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洋兰产业园区建设,吸引台湾花卉企业与福建花卉企业共同开拓国际花卉市场。

      花果之乡漳州花卉发展势头强劲。据统计,2011年漳州市花卉种植面积达12万亩、销售额达34.5亿元、出口额达4446万美元,分别比2001年的6.1万亩、6.3亿元、375万美元增长1倍、4.4倍和10.9倍,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年销售额、年出口额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全市形成了水仙花等8大类特色产品,产品畅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漳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明市清流县已成为福建省花卉苗木主产区之一,现有花卉苗木种植面积5.41万亩,花卉苗木企业45家,花卉生产专业户3200多户,从业人员超过1.44万人。2003年以来,先后获得“中国桂花之乡”、“中国罗汉松之乡”、“中国绿化苗木之乡”等称号。2011年,全县花卉苗木产值超过7亿元,从业人员人均纯收入1.2万元,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清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

      美丽产业正释放着巨大能量。

      今年上半年,福建花卉苗木产业总值达130.27亿元,同比增长18.3%;实现销售额89.21亿元,同比期增长19.6%;出口4925.1万美元,同比增加30.1%。

      多方聚力,福建花卉产业发展路径已清晰展现。

      福建提出,到2015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4万公顷,实现销售额300亿元,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从业人员60万人,花农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到202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6万公顷,实现销售额超过600亿元,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从业人员达80万人,花农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民人均收入2倍以上。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福建9个设区市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个花卉专业市场,全省还将依托旅游线路布局开发建设10家至20家花卉主题观光园或旅游观光线路。

      青山携绿水,林下经济“钱”景无限

      不砍树也致富——在福建,这个美好愿景已渐行渐近。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2007年10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探索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在林下发展非木质利用产业。2010年8月,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规范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利用工作的意见》,对种植林下作物的技术要点进行指导,对非木质利用行为进行规范,在确保森林生态系统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经济。各地按“一县一品一特色”要求不断尝试和探索,涌现出林药、林菌、林竹、林果、林花、林苗、林蜂、林禽、林脂等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模式,以短养长、立体经营。

      目前,福建建立县级以上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80个,成立970个乡镇林业技术推广站,52个县开通林业服务热线,加强对林下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省级财政从2007年开始,连续4年累计投入2170万元对48个县的非木质利用试点工作进行补助,其中种植业每亩补助100元至500元,“森林人家”每处补助8万元。全省每年选择10个县作为典型县,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科技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促进全省林下经济发展。

      致富典型不断涌现。

      作为现代林业改革与发展示范区的永安市积极开展林下套种、野化栽培金线莲,被授予“中国金线莲之乡”。

      三明市泰宁县林下种植雷公藤面积4万多亩,成为全国最大的人工种植区域;三元区林下种植草珊瑚面积2万多亩,种植面积居全国首位。

      柘荣县发展林下经济3万多亩,其中利用油茶林地、生态林业观光园、稀疏生态林地套种太子参7000多亩,产量比常规种植高15%-30%。

      长汀县林下养殖河田鸡250多万只,产值达2.6亿元,带动2.7万户农民增收……

      2011年,福建发展各类林下种植、养殖利用面积428.8万亩,产值达109.9亿元,其中林下中药材的种植与采集产值达8.01亿元,森林食品种植和采集产值达53.06亿元,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32.26亿元,其它林下经济16.6亿元,促进林农增收58.2亿元。

      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

      福建正计划实施的“千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将从今年起用4年时间,通过突出各地资源特色,促进规模化、产业化,带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全省林下经济面积将达1000万亩,年产值200亿元,实现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农民累计达1000万人。从2013年起连续3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林农在林下套种珍贵树、中药材和在林相好的区域进行适度生态养殖,发展森林旅游和非木质利用产业,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青山绿水,让福建的森林旅游方兴未艾。

      2011年,福建新增31处省级森林公园,县级以上森林公园达136处,接待游客1568万人次,带动社会旅游从业人员1.8万多人。福建还首创了休闲林业品牌产品“森林人家”,目前示范点和授牌点达357户,年接待游客310多万人次,经济收入2亿多元。今年,“森林人家”标志得到国家林业局的肯定并开始在全国推广使用。

      不仅如此。

      在森林旅游产业集群中,福建将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发挥闽西北森林资源优势,整合宁德、福州森林旅游资源和沿海各市山海兼备的旅游资源,利用厦门、泉州等滨海旅游目的地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滨海旅游和城市周边森林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闽东北森林旅游集群,并以此向浙南、粤东辐射,扩大客源市场。

      绿色不断积蓄,福建却仍在加力。

      展望未来,福建将高举生态与民生大旗,按照席大大总书记描绘的生态省蓝图,一步一个脚印,开拓进取,让八闽大地的天更蓝、水更净、地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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